为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现将鸡冠区2026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1.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应配备主要负责人1人,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申请人年龄为18-60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零售网点中号后依照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临时)许可证申请表1份(附件1);
(二)申请人本人2寸免冠照1张(贴在申请表上);
(三)主要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证明;
(五)与批发企业签订的配送货协议和安全协议。
三、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报名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2661071,地址:鸡冠区发展路9号三楼301室。

2.摇号时间:2026年1月20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地址:鸡冠区发展路9号三楼301室。
四、网点经营资格认定及情况说明
(一)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存在弄虚作假者或兼职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列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二)临时零售网点经营资格认定以公开摇号(抽签)方式产生;
(三)摇号(抽签)工作进行当日,申请人按通知要求,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摇号(抽签)工作,不能由别人代替,申请人本人未到场或迟到即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四)摇号(抽签)工作开始后,当场公布摇号(抽签)结果;当场核对中号者本人身份证等证件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中号资格;
(五)临时零售网点必须由中号者本人现场进行经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转租、转借、转售经营许可,严禁擅自移动零售网点,严禁销售超目录清单范围的烟花爆竹。网点零售工作开始后,区应急局将组织对各经营网点开展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上现象,将立即取消经营许可,并列入黑名单,该经营者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附件1: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申请表
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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