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服务,更好平衡市容秩序与民生需求,激发城市烟火气,根据《鸡西市鸡冠区主城区分区分级开展城市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流动商贩疏导点经营时段及范围调整明确如下:
一、调整与明确内容
将南山街道“糖果门前”流动商贩疏导点(含露天烧烤商贩、其他流动商贩经营区域)调整为全天经营疏导点,经营者可在全天时段内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该疏导点具体范围为:以红胜街与康乐西街交叉口的公厕为基点,向南延伸38米、宽5.5米的指定区域,具体边界以现场规划为准。
二、经营要求
(一)露天烧烤商贩须严格遵守《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做好台账记录;铺设防油污地垫,配备废油、潲水收集容器,不得向下水道倾倒;保持经营区域整洁,撤摊后彻底清扫路面,严禁噪音扰民。
(二)其他流动商贩需按要求配备防尘、防蝇、防虫设施(直接入口食品类),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人走摊净、场空地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等,不得使用扩音设备招揽顾客,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三)所有经营者摊位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其他相关规定,服从执法部门及属地管理。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经营者自觉遵守经营规范,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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