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管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初期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的基础上,鸡冠区需要整治的排污口15个;其中工业企业排污口5个(新发混合废污水排污口、天源生活污水排污口、博联热电废水排污口(已封堵)、朝阳沟嘉盈沥青雨排口、红胜沟传染病院雨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1个(污水处理厂混合废污水排污口)。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各级责任河湖长、监督管理单位信息、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
公示单位:鸡西市鸡冠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王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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