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鸡冠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2023年鸡冠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文件,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5万元。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78号)文件,下达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5万元,共计1150万元。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产业项目3个,合计安排资金1052万元

(一)鸡冠区红星乡红胜村冷库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00万元,用于建设保鲜冷库,规划用地3000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二)鸡冠区西郊乡梁家村冷库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00万元,用于建设气调冷库,配套建设规划用地3000平方米,冷库一层面积1350平方米,二层建设厂房1350平方米。

(三)鸡冠区红星乡红星村杏花山近郊游项目。安排衔接资金52万元,用于打造1间民宿、展位36个左右,观光桥、荷花观赏平台、花架40个左右。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合计安排资金98万元

(一)鸡冠区西郊乡梁家村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30万,新建村内巷路1200平方米。

(二)鸡冠区红星乡红星村道口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68万,用于红星村17处,道口延伸50米,压沥青。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67-2656110

联系人:王剑峰

受理单位:鸡冠区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鸡冠区兴国中路169

附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


附件:鸡冠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