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衔接推进巩固乡村振兴各项要求,积极部署、开展2024年衔接推进巩固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支出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二是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印发《鸡冠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定期督导进展,实行动态管理。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跟踪本年度乡村振兴资金支出使用进度,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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