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一是受理。对企业投诉事项进行登记。二是转办。对企业投诉事项进行立项分解,报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按照职能分工转相关部门办理,并限时反馈办理情况。三是调查。对重要和疑难企业投诉事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四是处理。调查处理情况报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签批后实施。对经查实的一般性问题进行通报;对涉嫌严重违纪人员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严重违法人员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五是回复。企业投诉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市企业投诉中心及时将结果回复投诉企业或者投诉人。重大事项办理结果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投诉方式

张弘弦

0467-2646767(正常工作日)

jgqysjts@163.com

158100

投诉地址:鸡冠区企业投诉中心

公开通报

受理范围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下放不及时、承接不到位、办理不规范等行政审批问题;干预企业招投标、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干预企业采购、干预非公企业自由选择合作者等不当干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乱政行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政府部门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和协议,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工作职责

区企业投诉中心主要负责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联合有关部门纠正不当干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受理和办理企业提出的投诉事项;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企业投诉事项;督促检查、协调处理重大企业投诉事项;研究、分析企业投诉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建议。

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发展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好区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的人和事,更大力度曝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