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鸡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级层面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省减灾委要求,减灾办对《鸡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即202412月9日至20241219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陆孝凯

联系电话:0467-2652911

附件:鸡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鸡冠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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