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区级层面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省减灾委要求,区减灾办对《鸡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即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9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陆孝凯
联系电话:0467-2652911
附件:鸡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鸡冠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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