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鸡政办规〔2024〕4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鸡冠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本预案由:1.总则;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3.预警分级标准与启动;4.应急响应;5.应急保障;6.社会监督与责任追究;7.预案管理;8.附则等八个部分组成。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鸡冠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箱:jgsthjj@163.com
受理部门:鸡西市鸡冠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尹国华
联系电话:0467-2657718
附件:《鸡冠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鸡西市鸡冠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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