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打造黑土寒地北药基地,推动我区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理念,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鸡冠区发展路9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玉博
联系电话:0467-2655417
附件:5号关于印发鸡冠区中药材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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