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冠区防汛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建立快速高效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汛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针对可能发生洪水、山洪等各种实际情况,对一旦发生的重大事故能够快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灾,确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与《黑龙江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鸡西市防汛应急预案》相衔接,制定本预案。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预案规定了我区汛情事故发生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中的程序等,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35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鸡冠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方岩 

联系电话:0467-2665520


附件:区应急管理局-鸡冠区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