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7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鸡冠区富民养殖场、麻山区华佑规模化养殖场“三防”措施不到位,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
建设完善符合“三防”标准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规范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1月底前,完善上述规模化养殖场“三防”措施,建立粪污综合利用台账。
2.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积极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及时对粪污进行收集处置,粪污存储设施应满足“三防”要求,发现破损及时修复。
3.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落到实处。
4.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联合执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抓好辖区内问题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鸡冠区已组织对富民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养殖场完善符合“三防”标准的粪污收集堆存、资源化利用设施,己完成整改任务。
2.鸡冠区富民养殖场已制定2025年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及台账,现有规模养殖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符合企业配套标准符合三防要求,未有破损现象。
3.鸡冠区压实了属地管理红星乡政府责任,落实到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鸡冠区生态和农业部门定期指导、检查区内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抓好区内规模养殖企业环保问题,一经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依法依归处理。
(二)取得成效
设施通过改造达标,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五、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0467-2312369
八、受理地址
鸡冠区发展路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冠区委 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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