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残联办函〔2023〕1号)要求,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将以用人单位网上自主申报为主要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鸡冠区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s://www.hljcl.org.cn/)首页进入“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系统”,或者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按系统提示办理。
(二)窗口申报:不具备网上审核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到鸡冠区残疾人联合会服务窗口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过的用人单位需先注册,再登录系统。
(二)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劳动合同书;
3.工资凭证、社保凭证、医保凭证(未能通过系统数据比对的用人单位提供)。
五、相关说明
(一)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鸡西市鸡冠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 0467-2665562
鸡冠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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