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鸡冠)应急罚〔2023〕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克山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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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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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鸡西市鸡冠区嘉名房屋维修队专职安全员黄克山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鸡冠) 应急罚〔2023〕001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9.8 |
处罚结果 |
罚款3,75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3年4月18日,鸡西市鸡冠区嘉名房屋维修队施工作业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按照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鸡冠政发〔2023〕93号)《事故调查报告》,鸡西市鸡冠区嘉名房屋维修队专职安全员黄克山,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五、六)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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